4月7日清晨2時30分,民警陳華勇接到報警稱,在株洲大路與神農大路穿插路口,兩輛小車產生磕碰,有人受傷。陳華勇立刻帶領輔警趕到現場,發現這是一同追尾交通事端,因車速較快碰擊劇烈,兩車破損嚴峻。追尾車上一名戴眼鏡的男人自稱姓謝,并表明同行者因受傷已自行前往醫院醫治。
勘測現場掛號信息后,陳華勇問詢謝某是否是追尾車上的駕駛員。謝某當即予以供認。民警要求謝某將車移至路旁邊安全區域時,對方卻說車鑰匙被受傷的同行者帶走了,這引起陳華勇的置疑。
在隨后的訊問中,陳華勇奉告謝某頂包和為別人作偽證將遭到法令的嚴懲,處分辦法包含拘留等。見事態嚴峻,謝某才道出實情:4月6日晚上,他與姐夫吳某等人一道在荷塘區天鵝花園小區鄰近聚餐。其間,吳某喝了一點啤酒,談天至清晨才駕車回家,沒想到與前車產生追尾事端。其時,由于駕駛室這邊的車門打不開,姐夫就在車內與謝某交換座位,計劃經過頂包方法報穩妥處置。
水落石出后,駕駛員吳某不得不現身。過后,謝某因及時糾正過錯道出現實,被民警嚴厲批判教育,但免于處分。吳某則因闖禍逃逸,承當事端悉數職責,并遭到穩妥公司回絕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