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案情
2023年3月,張老太前往開封市某銀行取錢,因不熟悉ATM機操作,又看到身穿保安制服的張某在場,誤以為張某是銀行工作人員,便向張某求助。張某在協助張老太操作ATM機時,得知了張老太的銀行卡暗碼。
取完錢后,兩人一同行至某路口。因一時貪念,張某以協助張老太檢查銀行卡余額為托言,將張老太的銀行卡拿到手,并敏捷在鄰近的ATM機上取現1.4萬元。得手后,張某鎮定地將銀行卡歸還給張老太。
回到家中的張老太感覺事有奇怪,于第二天前往銀行查銀行卡余額,發現1.4萬元不知去向,馬上讓家族報警。
過后,張某活躍退賠丟失,并獲得了張老太的體諒。
判定成果
開封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對張某提起公訴。終究,法院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張某拘役3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檢察官說法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張某的行為究竟是偷盜仍是信用卡詐騙罪。依據刑法的規則,冒用別人信用卡,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并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處理波折信用卡辦理刑事案件詳細運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解說》第五條的規則,騙得別人信用卡并運用的,歸于冒用別人信用卡景象。
本案中,張某的行為契合騙得別人信用卡并運用的景象。其不只侵犯了張老太的產業所有權,還打亂了國家金融辦理次序,這一點有別于偷盜行為。因而,張某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在協助別人的一起,一定要守住法令的底線,切勿因一時貪念而誤入歧途。
記者 張東 實習生 李夢華
來歷:河南法制報